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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新闻传媒中心关于“广电大楼10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发稿时间:2025-11-03 17:20   来源: 绵阳新闻网


  经研究决定,我中心拟对“广电大楼10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遴选采购代理机构项目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按程序实施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绵阳市新闻传媒中心“广电大楼10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项目”遴选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采购控制价:11万元。

  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报价,由价格最低者中选,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代理机构,专家评审费由代理机构支付。

  二、参加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记录;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综合实力强;

  5.拟服务我方人员在四川省财政厅进行了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备案,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

  三、遴选要求

  (一)材料涵盖基本证明材料和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一式两份。

  (二)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3.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4.拟经办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属于代理机构在职员工,且该员工在四川省财政厅进行了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备案,提供项目负责人2025年近半年社保证明,提供四川省财政厅招标采购专职人员备案证明;

  5.提供代理机构成立至今没有被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并处以罚款的承诺函(如没有被处罚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未提供则视为有);

  6.提供代理机构成立至今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考核结果通报均为合格或以上的佐证资料(新成立未参与考核的代理机构需提供情况说明);

  7.报价单(申请人自拟报价单,填上按采购控制价折算的项目代理服务费报价)。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5年11月4日09:00至2025年11月6日17:00。遴选资料须进行密封包装并现场投送到绵阳市新闻传媒中心1510办公室,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遴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点:绵阳市九洲大道110号绵阳市新闻传媒中心1510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816-6337339

  绵阳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5年11月3日
 

    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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