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财政金融国资局,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财政金融互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绵办规〔2023〕2号)、绵阳市财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绵阳市落实省级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绵财规〔2025〕1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金融更好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绵阳市2025年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资金申报工作。
一、资金申报
(一)申报主体
各县(市、区)、园区相关部门要组织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及时将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到辖内企业和金融机构。作为申报主体的相关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企业、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主体责任,按规定程序申报财政专项资金。
(二)奖补年限
本次申报项目发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实行“一年一结算”,不溯及奖补年度以前的业务及相应的奖补资金。
(三)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电子版材料要与正式文件保持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含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10月20日前按规定向属地财政、科技、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或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绵阳监管分局提交申报资料。各地相关部门在收齐申报资料完成初审后,10月24日前报送市级对口部门。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提升奖补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各项目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核报送及时、审核意见明确、数据真实准确、资料齐全完备。对逾期未报的,一律不予受理,视同该年度无申报事项,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申报主体和审核单位自负。
附件:1.支持做大金融总量申报指南
2.支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申报指南
3.支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申报指南
4.推动金融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
5.支持增加小微企业首贷和信用贷款申报指南
6.支持基金集聚发展申报指南
7.资金申报书
8.资金申报表(8-1至8-12)
9.申报单位收款账户信息模板
10.信用承诺书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绵阳监管分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请点击链接或扫码查看
https://www.my.gov.cn/mysrmzf/c100024/202509/6d42bf8647df4795aa83f472725359d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