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绵财行〔2024〕29号)相关要求,通过企业(组织)自主申报,县市区(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初审推荐,经相关科室审核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现对拟支持的4个企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
公示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化科:0816-2172743
局机关纪委:0816-2172712
附件:2025年绵阳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