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121号)下达我市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936万元。
根据“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我局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储备库项目,会同市财政局拟定了《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意,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科技与财务科:0816-2204031
局机关纪委:0816-2229592
附件: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