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以《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4〕79号)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水生态环境质量激励约束资金1137万元。
我局组织县(市、区)、园区申报项目,并开展了审核,根据重点工作任务及项目成熟度要求,拟定了《2024年省级水生态环境质量激励约束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科技与财务科:0816-2204031
局机关纪委:0816-2229592
附件:2024年省级水生态环境质量激励约束资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