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以川财资环〔2025〕65号号下达我市2025年省级生态环境质量激励资金2105万元。根据“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我局选取央省储备库符合资金分配条件的项目,会同绵阳市财政局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绵阳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财务科:0816-2212401;机关纪委:0816-2719531。
附件:2025年省级生态环境质量激励资金分配方案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