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声
四川也出手了!
2026年5月1日起,四川将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并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同步纳入专卖监管。
这对烟民来说,是个明确的信号:公共场所,别再“吞云吐雾”了!
吸烟、被动吸烟的危害,无需多言,甚至有研究表明,烟草燃烧过程中,许多化合物在二手烟中的释放率比一手烟还高。《2024年四川省人群健康状况报告》数据显示:全省18岁及以上居民吸烟率达27.74%,高于全国26.8%的平均水平,仅吸烟人口就接近1800万;二手烟暴露率高达60.98%,意味着每10个四川人,就有6个每天会接触二手烟。
吸烟者的健康代价或许尚可归结为“自讨苦吃”,但被动吸烟者的健康权益被挤压,就没道理了。
医院出入口、电梯间、公共卫生间——这些密闭空间里的吸烟乱象,尽管投诉众多,但整改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去年9月,乐山一位大爷在小区电梯里吸烟,邻居劝阻无效,争执导致电梯停运20多分钟。此外,小朋友、孕妇在电梯里被烟味熏后不适的情况,也真实发生过。公共场所的吸烟问题,说到底就是少数人的“自由”侵犯了多数人的权利。
其实,早在2011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就已划定红线:室内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在不少烟民眼中,这条红线似乎不够清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场所吸烟。从室内到室外,控烟范围的扩大,既符合绝大多数不吸烟者的利益,也反映了城市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法规有了,执行能不能跟上,很多人心里没底。
绵阳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第二十五条“在公共环境卫生方面,重点治理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包含了控烟内容,明确了控烟范围、责任主体、处罚措施等,为控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但执行层面的短板依然存在。
让控烟法律落地,需结合新修订的《条例》,以“5·31世界无烟日”、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扩大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法律执行离不开公众参与,更需培育文明自觉。烟民首先要明白,劝你“别害人”,也是劝你“别害己”。广大市民应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吸烟行为,执法部门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过罚款等多种惩戒手段,倒逼烟民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控烟令。
当然,控烟不能只盯着成年人,更要严守未成年人保护底线。应加强“烟卡”等烟草制品衍生品的监管,别让青少年在不知不觉中被侵蚀。
支持全民控烟,不是“小题大做”。这是对每个人健康权益的切实保障,也是一座城市治理温度与文明底色的真实映照。别让那一根烟的火光,灼伤了旁人的健康,也烧掉了自己的体面。
编辑:谭鹏 校对:李志 审核: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