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家耕地相邻 纠纷五年未解
争议地块边边角角如何厘清?

争议地块。 记者 苏幼立 摄
近日,安州区花荄镇九合村村民况华碧反映,同村村民陈某在挖鱼塘时,侵占了她家部分耕地。她从2021年初开始向当地村委会和镇政府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况华碧说,她家有两块地与陈某家的耕地相邻,2021年初,陈某将自家的这块耕地挖作鱼塘,过程中分别侵占了她家田地约一米和两米宽的田埂。她要求陈某恢复土地原貌并退还侵占面积。
陈某则表示,他家的这块地并不是普通耕地,而是当地人俗称的“幺塘”,除了本身可耕作一季作物外,还具有为临近田亩灌溉蓄水的功能。2021年他是对“幺塘”进行清淤,并不是挖鱼塘,且没有侵占况华碧家的耕地。
当地村委会 无法准确判断
2021年,况华碧将问题反映给了当地村委会和镇政府,镇、村两级也多次组织两家人调解,但均未成功。村委会副主任林文开说,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有两家人土地的四至边界,但上面的文字都是田间地头一些大致的地理标志,无法准确判断况华碧家的耕地是否被侵占了这一两米宽的田埂。
当地镇政府 催告无效
花荄镇副镇长张杰表示,对于况华碧与陈某之间的耕地纠纷,他们曾组织过几次调解,但没有成功。对于陈某是否侵占了况华碧的田埂,他们也很难判定。但他表示,陈某耕地挖塘的行为未经有关机关批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他们曾在2023年3月向其送达《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要求陈某恢复土地原貌。陈某未进行整改,他们在2024年6月又向其出具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但陈某仍未整改。
张杰说,之所以问题解决的周期比较漫长,一是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二是在解决问题期间,地块又涉及安江干渠的建设施工,干渠的一根水泥墩就建在陈某的涉事地块中,施工期间,也无法对土地进行处理。另外,镇政府也没有执法权,无法强制恢复土地,他们在催告无效后,将情况反映给了安州区自然资源部门。
当地自然资源部门 未能解决地界争端
安州区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信访股工作人员陶纯君表示,陈某在耕地开挖的行为并未破坏耕作层,因此,花荄镇政府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不恰当。
出于缓和两家人矛盾和进一步提升土地耕作能力的考虑,在征得陈某同意的前提下,他们准备对陈某的地块进行土壤回填。但回填并不能解决地界争端,解决这类问题属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范畴。
安州区农经站 可聘请第三方测绘
随后,记者来到了安州区农业农村局。该局下属机构安州区农经站的工作人员王博表示,这种耕地的边界之争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之前,他们并没有接到当事人或当地政府对这起纠纷的反映。
他告诉记者,农业部门数据库中存储有土地确权时测绘的矢量信息,该信息比权证上关于地块四至边界的描述更加精确。当事人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重新测绘现在地块的矢量信息,与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对比,就可以看出地块的边界是否发生了变化,进而判断是否有侵权行为发生。如果确实存在侵权,他们将责令侵权方进行整改,如果拒不整改,将做出仲裁。届时,维权方可执仲裁结果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
记者将安州区农经站工作人员的答复转达给了况华碧。她表示,将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争议地块进行测绘,以证明她家的耕地确实受到了侵占。
记者手记
这起土地纠纷虽起于“一米田埂”,却折射出农村土地管理常常遇到的困境:边界模糊认定难。即便经过了土地确权,各家各户都手握权证,还是有边边角角的纠纷扯不清的问题。
就这起事件来说,农经站提出的“矢量数据比对”方案,为化解类似争议指明了道路,但这条“明路”似乎来得有些慢。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明晰权属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基础,更是对农民权益的基本保障。(记者 苏幼立)

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