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等程序,拟录用张鑫宇、刘一萱同志到服务一部费用会计岗位工作,拟录用江乃为、景青岑同志到服务一部综合会计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长虹集团纪检部门反映。
联系咨询: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15181459175
邮箱:qing1.su@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