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等程序,拟录用余江雯同志到长虹集团培训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相关纪检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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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12875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