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荐对象的公示
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绵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评选表彰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五年以来,在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工作安排,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核,确定了绵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23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16-2536938
电子邮箱:myswsgb@126.com
通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兴东路100号
邮政编码:621000
中共绵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9日

编辑: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