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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以制度激励地灾避险和识灾报灾
个人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发稿时间:2025-08-16 08:57   来源: 绵阳日报

  绵阳新闻网讯  “我看到后山上有裂缝,及时上报村里和乡政府,没想到还得到2000元奖励。”近日,北川羌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对白什乡村民唐洪全进行了嘉奖,以表扬他在灾害防范中发挥“吹哨人”的关键作用。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绵阳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和识灾报灾奖励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印发实施。按照《规定》,发现地灾前兆成功避险,个人最高可获10000元奖励。

  今年主汛期前,我市印发《规定》,对地质灾害成功避险的奖励对象、认定标准、奖励方式及程序等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规定。

  “成功避险”是指发现因自然因素诱发的突发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后,能较为准确判断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等,并及时向受威胁群众进行灾前预警,使受威胁人员在地质灾害发生前及时转移,从而避免因灾人员伤亡的事件。

  “识灾报灾”是指个人发现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且未列入当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包括已销号的地质灾害),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认为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

  《规定》对奖励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方式。精神奖励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表彰表扬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个人”或“地质灾害防治先进集体”。物质奖励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因灾伤亡人数确定,市级设3个奖励等级:一等奖是指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20人(含)以上30人(不含)以下的事件,个人奖励1万元、单位奖励1.8万元;二等奖是指避免伤亡10人(含)以上20人(不含)以下的事件,个人奖励0.8万元、单位奖励1.5万元;三等奖是指避免因一次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10人(不含)以下的事件,个人奖励0.6万元、单位奖励1.2万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出台制度、树立典型,希望激发更多群众关注身边地质环境变化,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在面对潜在地质灾害威胁时,能够及时“吹哨”,为守护家园安全贡献力量,共同构建地质灾害防控的坚固防线。(记者 兰建春)

  编辑: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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