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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绵阳市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07-25 14:37   来源: 绵阳新闻网

 

  绵商〔2025〕207号

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7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地按照《绵阳市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紧扣区域发展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集项目,按程序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请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17:00前,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名义报送市商务局。联系人:唐欢;联系电话:2910896、18181761326;邮箱:1183441987@qq.com。

  附件:绵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绵阳市商务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绵阳市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76号)工作部署,为加快构建绵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结合绵阳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方向

  每个项目选取一个支持方向进行申报,编制申报资料时确保申报方向名称与本指南保持一致。

  (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

  (三)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

  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及升级改造,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支持以县城和乡镇为重点,结合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消费循环。

  (六)大力支持提振消费

  支持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动城乡商贸流通网络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拓展无人商店、智能导购、虚拟体验等应用场景,提升智慧商圈、特色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水平,改善居民消费环境;支持加快新业态培育,发展数智供应链,培育品牌连锁、即时零售、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提升消费供给水平。支持加快新设施布局,发展智慧物流,推广智能引导车、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消费成本。

  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按已报备方案整体纳入支持。

  二、不予支持内容

  (一)项目方用于偿还债务或支付罚款、捐款、赞助的支出。

  (二)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办公楼装修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方人员、办公经费和项目组织工作经费。包括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评价验收、引入第三方监理和项目规划服务等。

  (四)土方开挖、基础浇筑、墙体砌筑、地面铺设等基础土建以及具有商业地产开发性质的项目,包括土地购置、租赁费用,房屋建设相关的勘测、设计、评估等费用。

  (五)项目方内部管理相关投资和支出,如办公楼、员工宿舍、办公物品、人员工资等。

  (六)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项目。包括已申领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社等单位以及商务部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已申请并获得国债支持的项目。

  (七)建设内容模糊、成效无法判断,以及不符合国家有关鼓励或支持发展方向的。

  (八)其他不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

  三、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的实施主体。

  (一)申报主体依法在绵阳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健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提供内部财务凭证。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企业未满三年,以成立之日起为准)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证明凭证。

  (四)申报单位须配合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四、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符合以上六个支持方向之一。

  (二)申报项目的建设地在绵阳区域范围内(连锁经营项目除外)。

  (三)申报项目在2024年1月1日后实际开工,并确保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截止该申报通知下发前已完工的项目不予支持,完工时间以工程决算审核报告时间为准)。

  (四)项目有一定工作基础和较大提升潜质,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五)农贸市场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300万元,其他项目总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是指2024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项目完工期间为所申报项目投入的所有可认定资金总额。

  五、项目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属地政府推荐文件;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申报表;

  4.项目实施方案;

  5.项目绩效表;

  6.项目承诺书;

  7.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按顺序一式三份(附可编辑电子版和PDF扫描件)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请主体公章,财务凭证应加盖财务章。材料中各类申请表、承诺书、绩效目标表、项目申请报告为原件,其他材料除特别指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

  (二)申报联系人

  1.市商务局牵头联系人:市场科李仕锦,15892622819;唐欢,18181761326。

  (1)商贸流通类项目联系人:顾敏(商贸流通科),18144255220;

  (2)市场体系类项目联系人:唐欢(市场科),18181761326;

  (3)物流类项目联系人:赵波(口岸物流科),19183618802;

  (4)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类项目联系人:林楠(服务业科),18030923498;

  (5)提振消费类项目联系人:徐明(消费科),18089568628;

  (6)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类项目联系人:晏勇(安全科),18990176606;

  (7)电子商务类项目联系人:宋伟(电商中心),19982750206。

  2.市财政局联系人:赵波(经济建设科),17313565230。

  六、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同一企业实施的涉及多个县(市、区)、园区的项目,通过企业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

  (二)项目初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开展实地核查,在项目申报表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中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初审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内容完整性和真实性、项目单位和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条件和要求、项目开工情况等。

  (三)项目评审。市商务局汇总形成绵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申报项目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组建专家评审团队出具评审意见,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市商务局官网公告公示。

  附件:1-1.县(市、区)人民(园区管委会)关于推荐上报绵阳市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的函

        1-2.绵阳市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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