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等环节,拟录用黄帆帆同志到我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咨询:联系人白璐、联系电话13666168797、邮箱lu.bai@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