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虹模塑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毕新飞同志到市场营销部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反映。
联系咨询:罗女士、19150814470、hr-chms@changhong.com。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2388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jb@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