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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之用和为贵
发稿时间: 2021-08-22 08:40    来源: 绵阳日报

  □王晓阳(绵阳)

  有子曰:“礼之用①,和为贵②。先王之道③,斯④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⑤之,亦不可行也。”

  ——《论语·学而》

  【注释】

  ①礼:指周礼,重点指区别上下尊卑等级的礼节、仪式,也包括人们的道德规范。用:推行应用。

  ②和:和谐、恰当。贵:最好。

  ③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及周公等古代帝王贤臣的治世之道。

  ④斯:这、此,指“礼之用,和为贵”。

  ⑤节:节制。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恰当为最好。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不论大事小事都如此。但也有行不通的时候,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那也是行不通的。”

  【读记】

  “和为贵”是《论语》中最让人熟知的词语之一,而且演变成为处理人与人、社会组织与组织之间甚至国与国之间的一个准则,以此演变成许多意思相近或者说相混的词语,诸如和谐社会、和气生财、和气致祥、和衷共济、家和万事兴等,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传统和重大特征。

  但是,作为儒家一个重要的观念,“和”的本义与后来人们理解的意思是有区别的。“和为贵”的前面是“礼之用”,这是孔子治国之道中“中庸”之道的反应。杨伯峻在《论语译注》中以《中庸》注“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并引杨树达《论语疏注》:“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从这个意义上讲,“礼之用,和为贵”的真正含义是:礼的作用,是要维护社会的等级制度,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最关键的是使各个等级的人和谐相处。如果只讲礼,只讲等级,不讲和谐,不行。但是,只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

  可见,“和为贵”之“和”,是相对于“礼”而言的。“礼”讲究等级、讲究差别,但又容易造成矛盾,就需要“和”,需要等级下的秩序,秩序下的“和谐”。这里的“和”与一般所理解的和气、和睦、和善、友好有区别,是指“无相夺伦”,互不侵犯,也就是相安无事,谐而不乱,所以往往“和谐”连用。

  儒家的最高境界是通过人与人的和谐以及自我身心的和谐最终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睦的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环境,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人类自古至今,因国界、宗教、种族、主权、经济利益的不同,思想、语言的差别,乃至因家庭、财产、感情等诸多问题,所引起的冲突不胜枚举,以至常常上演“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惨剧。儒家“和为贵”的观念,对匡正社会的种种弊病,不无裨益。

  (本文选自《论语读记》,王晓阳著,2021年6月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