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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发稿时间:2021-11-09 09:07   来源: 绵阳日报

  绵阳新闻网讯 11月8日,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11月9日起,我省盆地大部城市污染气象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我市决定于11月9日12时起,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江油市、三台县、北川羌族自治县、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盐亭县、梓潼县、平武县视本地情况自行决定。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我市将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采取减排措施,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根据应急减排清单监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0时至3时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

  同时,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限制除保障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切实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将对各地、各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预案启动不及时、应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核内容。(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尹秦)

编辑: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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