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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记》选载之九:不念旧恶
发稿时间: 2021-10-10 09:42    来源: 绵阳晚报

  ◎王晓阳(绵阳)

  子曰:“伯夷、叔齐①不念旧恶②,怨是用希③。”

  ——《论语·公冶长》

  【注释】

  ①伯夷、叔齐:商朝末年孤竹君的两个儿子,父亲死后,二人互相让位,都逃到周文王那里。周武王起兵伐纣,他们认为这是以臣弑君,是不忠不孝的行为,曾加以拦阻。周灭商统一天下后,他们以吃周朝的粮食为耻,逃进首阳山中以野草充饥,最后饿死。

  ②恶:仇恨。

  ③怨是用希:是用,是以,因此。希,同“稀”,少。

  【译文】

  孔子说:“伯夷、叔齐不记住人家过去的仇恨,他们的怨恨因此也就少了。”

  【读记】

  在本章,孔子主要称赞的是伯夷、叔齐的“不念旧恶”。但对于“怨是用希”却有不同的解释,杨伯峻的《论语译注》、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对此解释为,因为伯夷、叔齐不念旧恶,别人对他们的怨恨就少了。叶适在《习学记言》、钱穆在《论语新解》中则认为,其意指伯夷、叔齐不记人恶,所以自己心中的怨恨少了。

  笔者认为后者的解释更为贴切,二者的因果关系也更为合理,自己不记仇、不记恨,心中自然就对别人少了怨恨。但别人是不是对自己少了怨恨只能推想之,事实上是不是真正少了却难以确定,因为世人以怨报德的事太多了。

  我们再看与之相关的《论语·述而》,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为也。”这里的“怨”与本章的“怨”是一样的,主语都是伯夷、叔齐。

  “不念旧恶”,不算老账,也是儒家奉行的一个处世原则:主和解、重调停,既往不咎,不纠缠过去,避免冤冤相报,也就是“和”的理念。自己不怨别人,别人也不怨自己,这是高境界。

  (本文选自《论语读记》,王晓阳著,2021年6月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