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绵府批复〔2026〕67号),同意办理绵阳安迈兴建设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川〔2023〕安州区不动产权第0003360号)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基本情况
二、本公告公示期为10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条件行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816-2300507),公示期满,如无异议,依法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