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的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天府入企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6年2月1日起,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对企业开展现场行政检查时,全面实行“亮码入企”制度,统一使用“天府入企码”。
二、实施范围
(一)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进入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开展现场行政检查,必须实行“亮码入企”。
(二)行政执法人员因调研、观摩、督导、考察、提供服务等非检查类公务活动进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同样适用本制度。
(三)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合伙等经营主体开展行政检查,参照本制度执行。
(四)海关、税务、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等中央垂管单位的行政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流程
(一)检查前,行政执法主体须通过“天府入企码”管理系统制定检查计划,审批生成唯一“入企码”。
(二)检查时,执法人员应通过“天府入企码”微信小程序主动出示“入企码”。
(三)检查后,执法人员须在系统中及时上传检查结果。
(四)例外情形:处理紧急事务、突击检查、无网络信号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可先行入企检查,并在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录相关检查信息。
四、企业权利与义务
(一)核验权: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入企码”,并可扫码核验执法人员身份、下载检查通知。
(二)配合义务:应依法配合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检查。
(三)评价权:可通过系统查看检查结果,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评价反馈。
(四)监督权:如遇执法人员未执行“亮码入企”规定,可向其所在单位或当地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反映。
五、监督保障
(一)市、县(市、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业务主管部门将通过“天府入企码”系统,对高频次检查、否定性评价、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异常行为及时预警并督促整改。
(二)企业、群众发现违反“亮码入企”制度规定的行为,可向市、县(市、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进行反映:
1、绵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2275836,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园艺山集中办公区5号楼西楼5楼)。
2、绵阳市涪城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2260675,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8号401办公室。
3、绵阳市游仙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5037228,地址:绵阳市游仙区小枧镇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政务中心622室。
4、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4368030,地址:绵阳市安州区文卫环形路1号。
5、绵阳市江油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3919331,地址:江油市大鹏路76号党政中心7楼。
6、绵阳市三台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5221389,地址:三台县北坝镇梓州干道476号附23号(县政务大楼后侧)。
7、绵阳市盐亭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7120072,地址:盐亭县石龙大道18号(盐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
8、绵阳市梓潼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8218219,地址:梓潼县城北新区4号楼4楼。
9、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6196051,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6号。
10、绵阳市平武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监督电话:0816-6038381,地址:平武县龙安镇汇口新区下街21号。
绵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