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源(绵阳)
每个人都有一个确切的出生地,人类把它称之为故乡。故乡对一个人的童年记忆具有深刻的影响,它不单单会构成关于世界的最初感知与印象,还会对在这期间发生的亲情、事件、细节有着不同寻常的记忆力。在生命成长过程中,或因举家离开,或因外出求学,或因工作需要,最终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异乡人。伴随着生命暮年的降临,翘首瞩望远方的故乡,浓郁的怀乡之情便油然生起,于是踏上漫漫的回乡之路,寻找那份珍藏在内心深处的乡情。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每个人都行走在同一条路上——在故乡与异乡之间来回往返,对人类情感史、心灵史有着深层意义的路,这不仅仅关乎某个个体的命运,也关乎人类共同的命运。杨献平的诗集《万物照心》,正是对人的这种命运的书写和艺术表达。
作者出生于南太行深处一个普通的小山村,也是他人生的起点。从这座小山村出发,作者在大西北巴丹吉林沙漠的一座军营度过了近二十年的军旅生涯,由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著名的军旅作家,后来定居在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从南太行到巴丹吉林沙漠再到繁华都市,作者从一名故乡人变为一名异乡客,铸就了他具有两种不同的心理、情感和思想意向:一种是对故乡深沉的怀念和眷顾,一种是对异乡由陌生到熟知的内心变化。怀念和眷顾,令作者对故乡始终不渝地葆有非常真挚的情感,由陌生到熟知,则有力地扩展了作者的认知领域和审美世界。正是如此,作者才能够拥有对故乡和异乡的真诚守望,他的这部诗集便是对这两种守望的真实写照。
对于故乡的真诚守望,作者首先选择熟知的物象来进行艺术表达,因为这些物象是珍藏在一个人内心深处亲切而温暖的影像。《邂逅两只山羊》这首诗便是如此,它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山羊的生存智慧。在作者看来,山羊不仅是北方农村常见的家禽之一,同时也是一种最具有生存智慧的动物,因为它们知道哪里的草最好,哪里有清澈而洁净的溪流;最为神奇的一个生命细节在于,母羊分娩后,会吃掉裹在幼羊身上的胞衣,令其放出嘹亮的咩咩叫声。犹忆青葱的少年时代,带着几只山羊,或者是被它们无意地挟持,在原野与沟壑间来来回回地寻觅,只要见到嫩嫩的青草和净水,它们便蜂拥而上,待吃饱喝足后,就静静地站立在小山坡上,朝着远处的峰峦眺望。它们在眺望什么?作者不得而知,但从它们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它们好像在探寻峰峦背后是不是隐藏着一个更大的隐秘空间,试图探寻整个大自然无穷无尽的奥妙。山羊何以具有这样的生存智慧?这源于大地上无以数计的青草、净水的滋养,更在于大自然不求任何回报的恩赐。依然是在太行山深处一个隆冬的雪天,当再次看见那些久违的山羊时,作者禁不住泪水斑斓。这是积压在内心深处的怀乡之泪,伴随着奔涌而出的泪水,作者的怀乡之情得以彻底释放。
《秋天记》同样是对熟知物象的艺术描绘,但诗中的物象却犹如碎片一般,既有乌鸦、鹰隼、灰骡子等动物,也有黄土、岩石、秋风等自然物象,还有谷子、粟米、菜叶和镰刀、锅底、铜锁等农作物与家具物象,将这些零散的物象予以有意识地连缀与贯通,再铺以必要的艺术手段,不仅大大激发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和眷顾,也构成了一首具有完整意义的诗。
通过对众多饱含亲情故事、场景和细节的描写,以表达作者之于故乡的真诚守望,是这部诗集最为显著的特点。血缘是产生亲情的根系,也是构成种族文化的基源,在人类丰富的情感世界中,父子情、母女情、祖孙情等,无疑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情感内容构成,无论一个人生活在何处,也不管他或她是富贵还是贫穷,无不珍视这份源于血缘的亲情。从某种意义上讲,作者的这部诗集就是对亲情的书写和表达。《那时候》通过对爷爷的一句话和父亲的一个行为细节的描述,力显出祖辈父辈活着时的音容、思想和魂魄。在作者的深层感知中,爷爷常常挂在嘴上的那句口头禅——人都是自己把自己报废的,毋庸置疑地犹如一句至理名言,因为它深刻揭示了人之所以自毁的根源;每每听到此话的父亲,保持着他一贯的内敛与沉稳做派,坐在灶边一言不发,只用一根木棍捅了捅漆黑的锅底,这既是父亲对爷爷那句话的默然赞许,又是深度意义的认同。《大年初一说起故乡故人》以跨越地理空间的形式,将作者的无尽思念伸向故乡,展开对亲人亲情的描写:奶奶一生相信女儿最好,但在她罹患癌症时,却只有父亲日夜侍候;父亲是一个非常孝顺的男人,他良好的嘉言懿行无不令人敬佩;弟弟虽然也是一个少言寡语的人,但很顾家,尤其对我们的母亲格外好。当然,作者最想表达的是对父亲的深深缅怀之情,《清明》《写给父亲》《2024年清明回河北老家扫墓》等皆是如此。从上述可知,作者之于故乡的真诚守望,主要是通过对亲人亲情的回忆和书写来予以凸显。
作为一名异乡人,作者深知,欲意同一个陌生的地方生发出恋人般的情爱,并与之达成深度意义上的融合,不仅仅是一个缓慢而复杂的时间过程,更需要人全身心地投入,这样的融合才有可能得以实现。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作者信笔写下了《当年在大西北》《回大西北的人》《成都记》《府南河边》《酷热之成都》《成都的雪落地即化》等诗歌,这些作品或极力描绘西北边陲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雄浑景象,或挥毫书写戈壁深处的古代遗址和当下风情,或凝神俯仰一座现代都市走过的沧桑历史和蹁跹岁月,或通过对比手法展现一座繁华城市极热与极冷的两种自然现象,借以表达一个异乡人对于陌生之地,由陌生到熟悉再到融入的内心转变过程,既展现出诗歌题材的丰富多样,又传递出独特的思想蕴含和价值。
在《诗歌:内心、灵魂与万物之间的“偶发事件”》一文里,作者指出:“诗歌乃至其他的一切艺术性的创作,一定是文学的、艺术的。我心目中的好诗标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独特,二是创新,三是境界。”按作者的深层理解,所谓独特是指诗歌在语言运用方面体现出的排他性与唯我性;创新不单单是在题材选择与思想内容上,也包括对新的诗歌意象的创建与呈表,这应当成为诗人的一种自觉意识;境界是一切文学艺术的最高标尺,诗歌创作必须具有大情怀、大灵魂和大境界。从某种意义上讲,这部诗集正是这种独特、创新、境界的完整表达,因为它彰显出了作者在故乡与异乡之间的真诚守望:既是对自己那份深沉之爱的守望,又是对整个人类世界的守望。惟愿作者的这种守望精神,绽放出更美的诗意之花。
(作者系西南财大天府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