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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收养子女要哪些条件?
发稿时间:2021-08-26 10:07   来源: 绵阳新闻网
  摘要:8月25日,三台县人民政府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8月25日,三台县人民政府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市民咨询:请问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三台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回复: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房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分离,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户内有成员死亡而农户存续的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户消亡时,权利主体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灭失。同时,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房地无法分离,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一市民咨询:结婚多年没有子女,想收养一个,请问要哪些条件?

  三台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指未患有精神疾病和传染病);年满三十周岁。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夫妻双方作为收养人,必须双方都同时满足收养人的条件,一方不满足就不能办理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不存在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关系,则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周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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