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新闻网讯 7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获悉,我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执行标准有了最新调整,8月31日前,所有单位可根据职工2020年工资情况对公积金进行调整。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例。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计算,缴存基数上限20725元,缴存基数下限1650元(根据上一年度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定)。缴存单位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的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也可到缴存地管理部(分中心)办理。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各缴存单位应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维护职工的核发权益。该中心的管理部(分中心)将结合调整工作,做好住房公积金催欠催缴和清理住房公积金的挂账工作。(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谢艳)
编辑: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