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咨询:享受城乡低保应符合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复: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办)核实之后进行首次张榜公示,民政部门审批后再进行二次张榜公示,最后发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