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16-239566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温馨提示·公告
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抄表、入户安检服务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发稿时间:2021-02-02 16:48   来源: 绵阳新闻网

  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燃气抄表、入户安检服务单位,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编号:MYRQJC〔2021〕第001号?

  (二)项目名称:燃气抄表、入户安检服务采购(第二次)

  (三)采购人: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服务内容: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范围内,不少于25万户燃气抄表、入户安检服务

  1、民用户表具上门抄录、核查及相关催费等;

  2、民用户入户安检,包括安检单录入、安全宣传及隐患告知等工作;

  3、完成民用户安全检查、燃气表抄录与核查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4、本次通过比选确定两家服务商为燃气抄表、入户安检服务单位,服务期2年。

  二、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一)控制价:

  1、抄表工作:户外表不高于0.72元/户;户内表不高于1.53元/户;

  2、安检工作不高于以下价格:

  张贴来访不遇不高于:1元/户;  严重隐患整改不高于:5元/户。

  (二)报价唯一(按申请文件模板提供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

  (三)报价分为两次:第一次报价单独密封在申请文件中,第二次报价谈判后在评审现场书面报价。

  三、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具有固定工作场所,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工具;

  (四)近3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三万用户以上燃气公司的抄表和安检工作业绩;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评审方式:综合评审法

  六、履约保证金

  (一)交纳标准:10万元,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起5日内,通过比选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比选人交纳。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服务合同到期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绵阳新闻网(www.myrb.net)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公告时间:2021年2月2日

  九、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9时30分

  地址: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49号3楼310号。

  逾期送达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绵阳市长虹大道中段49号3楼310号。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816-2339297

  十一、申请文件组成

  (一)比选申请函(模板见附件)

  (二)比选报价函(模板见附件,单独密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见附件)

  (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六)其他资料(包括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工具、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申请人提出的对比选人有利的承诺及其他申请人认为能体现其资信、综合实力、品牌优势等方面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申请文件为一正一副,正、副本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且密封在一个包装袋中,正、副本应密封完好且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

  十二、评审

  (一)评分表

  (二)组建评审小组

  1、我司专家库专家和相关能部门代表共7人组成评审小组,邀请纪委监督。

  (三)比选程序

  1、由评审小组当众检查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相互检查申请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3、申请人抽签决定谈判顺序。

  4、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若发现有不满足资格条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或者未响应比选人其它实质要求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废标情况的,作废标处理,并通知申请人。

  5、评审小组集中开启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比选报价函。

  6、评审小组按抽签顺序与申请人进行逐一谈判,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高于各自第一次报价。

  7、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排名前4的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优先,报价也相同时,由比选人自行确定。

  十三、中选价的确定

  第一中选人和第二中选人分项报价的最低价为中选价。

  十四、中选人确定及中选通知

  (一)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前四的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在我司信息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二)中选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比选人确定排名第一和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或第二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第四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十五、合同事项

  (一)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公告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

  (二)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

  (三)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申请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四)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服务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服务合同,以此类推。

  (五)比选文件、中选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比选中的最后报价、中选通知书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六)合同主要条款

  1、天然气抄表及相关工作承揽协议书

  发包方: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天然气抄表事宜签订如下承揽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揽范围及相关要求

  1.乙方负责独立完成甲方确定区域的      只天然气普通计量表抄表事务及相关事宜等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①气表抄录;②气费催收;③气表运行和用气性质检查及发现的问题报告;④气表抄录方面的用户投诉的处理;⑤安全用气知识宣传;⑥其他事项。

  2.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雇请人员完成本协议内容并自行承担雇请人员的劳动报酬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  承揽期限

  从2021年 月 日起至202  年  月  日止。承揽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均应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通知时间不足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解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条  承揽内容及验收标准

  1.乙方需完成的承揽内容

  (1)每月定时对辖区用户气表数据抄录和对计量器具、表箱等燃气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负责气表抄录方面的用户投诉的处理;

  (2)上门催收气费及张贴《气费催缴通知书》、《停气通知书》并按要求实施停气催收;

  (3)用户档案核实新用户、天然气户名过户资料核实;

  (4)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和张贴《安全用气须知》;

  (5)气表运行检查及用户用气性质、采暖户检查及向甲方报告发现的问题并协助处理等;

  (6)片区新增户数的正常抄表。

  2. 验收标准:

  双方同意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绵阳市住建局燃气行业服务规范》及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等要求,作为验收乙方是否按照约定完成承揽内容的标准。

  每月承揽事务完成后,由甲方指定专人,采取入户或系统抽查的方式,对乙方所抄表情况进行督查。承揽方完成承揽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见附件。

  第四条  承揽费用和支付方式

  1.承揽费用:甲方按乙方每月抄表的户数及催收欠费的情况向乙方支付承揽费用;乙方自愿缴纳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协议延续期间不计息不退还。双方解除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不计息退还10万元保证金。

  2.其中:每抄一只(户)户外表/月支付    元(大写:    )、每抄一只(户)户内表/月支付     元(大写:     ),双方本次确定区域共有         只(户)普通计量表/月,包括有       .只(户)户内普通计量表/月、有       只(户)户外普通计量表/月。以每月CIS系统审核后的实际抄表户数结算。

  3.承揽费支付方式:次月25日前结付上月承揽费;

  4.乙方每月应按实际支付承揽费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方式:双方完成承揽费用结算且乙方向甲方开具税务发票后,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对承揽内容的完成情况,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不得无故推脱和拖延;

  2.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60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雇请人员的花名册及相关情况报甲方备案。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支付承揽费用;

  2.协助乙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抄表相关工作的培训,以利于乙方确保其完成的承揽工作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承揽费用;

  2.经国家或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甲方提供的完成承揽事务的环境条件严重危害乙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改进,若无法改进或者改进无效的,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设置专门人员负责承揽事项管理及用户投诉处理等各项承揽工作;

  2.乙方就该抄表业务安排(变更)的从业人员,乙方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从业人员花名册》,人员变更后应保证工作质量及要求;

  3.乙方应按期足额向其从业人员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的从业人员出现停工、闹事等情形,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与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不能在三日内解决与其从业人员之间的纠纷,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按国家政策规定申报、缴纳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等;

  4.要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爱护甲方、用户的财物;

  5.乙方从业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事项全部由乙方承担;对乙方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的所有纠纷、伤、病、残、亡和安全事故等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要求乙方从业人员佩戴乙方制作并由甲方监制的工作证,着装统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尊重甲方工作人员,保守甲乙双方及用户个人信息的秘密,主动接受甲方人员对承揽工作质量的检查;

  7.负责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开展工作必备的抄表手机、交通、通讯等条件和工作所需的其他设施设备;

  8.如乙方从业人员,在从事承揽工作的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9.乙方应针对承揽工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制定对乙方从业人员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与考核办法,并报甲方备案。

  10.乙方应与其从业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否则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明确告知其从业人员,乙方与甲方仅为承揽合同关系,乙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均系乙方员工,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一旦乙方从业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1.针对甲方的承揽内容和标准,应依法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  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执行、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安全生产相关事宜具体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另行签订)。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赔偿

  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任何一方不按协议履行其义务均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若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应当严格依照约定完成甲方工作任务。乙方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不符合行业操作规范要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从业人员,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2、天然气用户入户安检业务承揽协议书

  发包方: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http://www.86exp.com/hetong/>)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天然气用户入户安检事宜签订如下承揽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关系

  甲方授权乙方实施甲方指定区域范围内         户天然气用户入户安检上门服务业务(详见安检任务单)。

  第二条 业务承包方式

  上门安检业务:实行甲方授权乙方、费用以单价包干方式完成;

  第三条 业务实施执行标准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

  2.《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2017年1月1日实施);

  3.《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验收规范》(CJJ94-2009);

  4.《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范》(CJJ51-2016);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6.《家用燃气器具安全管理规程》(GB17905-2008);

  7.各级各部门燃气管理法规及要求;

  8.甲方入户抄表及安检管理制度;

  9.甲方对外服务标准及规定。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制度、规定;

  2.负责指定区域内天然气用户的上门入户安检,《用气安全隐患通知书》签收及用气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制定的安检计划;

  4.负责按甲方要求进行入户安检,并将入户安检资料上传至甲方指定系统,做好安检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户外表箱、管道和户内用气环境及燃气设施安全用气检查,对于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报甲方进行处置;

  6.负责签发《用气安全隐患通知书》,张贴《用气安全须知》黄标;对于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负责签发《用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用户整改,完成甲方下达的隐患整改指标。

  7.参与甲方各类大型安全用气检查及宣传工作;

  8.完成甲方委托的与安检相关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业务内容

  1.上门安检业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对应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的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和安全用气情况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对非居民性质的用户每一年至少检查一次;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安检任务。

  (1)普表安检应包括下列内容并做好检查记录:

  ①热水器:检查时有无安装热水器;有无安装通向室外的排烟道;安装位置自然通风是否通畅;热水器及烟道周围有无易燃物;有无安装在浴室或卫生间内;是否锈蚀严重。

  ②软管:是否超长、老化;是否在接头处加箍固定紧密;是否穿墙、门、窗、顶棚;是否分叉、接头过多。

  ③燃气管道:燃气管道是否锈蚀;是否封(密)闭;是否悬挂物品;是否与电器线路、开关、插座等安全间距不足。

  ④用气环境:是否擅自扩大用气范围(增加燃器具、表后表等);是否私安乱接;是否在安装有燃气设施的房间住人;是否存在两种及以上火源;燃气设施安装区域与卧室、卫生间、客厅、办公场所等无有效隔断;是否安装泄漏报警装置;泄漏报警装置是否有安装不当或失效;表具是否封(密)闭等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⑤现场指导用户自行整改户内不需更换管件的燃气轻微隐患,如发现漏气,安检员应及时关闭燃气阀门,主动协助用户处理后续事宜,提醒用户应注意事项。

  2、IC卡表安检工作,除需完成普表安检内容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①用手持机提取IC卡表气量、编码、用户名等相关资料,与CIS系统中的用户档案资料进行核对,并修改完善;

  ②发现并处理问题IC卡表。

  第六条 费用标准及结算

  (1)安检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每2年为一个周期拉通结算。结算时以安检系统审核合格统计数据并结合上门入户安检用户签字的《用气安全隐患通知书》、影像资料、甲方签字确认统计表单为结算依据。

  (2)对于甲方提供的空房户,在用户门上张贴《来访不遇》,要求安检员对每户所张贴的“留言单”进行照相取证,“留言单”取证在安检期限内不得少于两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完成要求后按   元/户结算;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安检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2.乙方需配备专职管理员1名及固定的人员数名,乙方安检工作人员需按照甲方要求,统一着甲方监制的乙方工作装,佩戴工作牌,费用由乙方自理;

  3.甲方应确保乙方可通过其提供手机安检APP操作系统进行操作,并向乙方提供安检所需资料;

  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资料,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原价赔偿;

  5.甲方协助乙方制订培训方案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检系统及操作要领、入户安检基础知识、服务规范,强化安检员业务水准;

  6.甲方随时抽查乙方工作状况,采取CIS系统督查电话调查、上门抽查等方式,若遇未按甲方规定服务标准、弄虚作假、用户投拆及其他违规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按照《天然气服务公司入户抄表及安检外委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7.甲方按合同规定严格审核乙方到位率及入户安检率,入户安检率低于45%,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还之前支付的安检费用及解除合同且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8.因乙方安检不到位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9.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方可终止,否则违约方承担合同已支付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的权利,期满前三个月可续签下一轮合同。无论何种原因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均有义务协同甲方或甲方另行委托的业务承接单位完成业务交接,否则乙方承担合同已支付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0.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未尽事宜另行协议。

  十六、申请文件模板

  (一)比选申请函

  致: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已详细阅读并接受比选文件全部内容和安排,自愿按比选文件要求参与贵方燃气、抄表安检服务采购项目比选。

  我司对提交的所有比选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二)比选报价函

  致: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认真研究了比选文件全部内容,熟知本次比选工作内容,决定本次比选报价见下表。项目质量、进度满足比选人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抄表工作按实抄进行结算:户外表    元/户;户内表    元/户;

  安检工作按审核通过进行结算:

  张贴来访不遇:    元/户;  严重隐患整改:    元/户。

  如我方中选,我方同意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确定的中选价签订合同。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三)二次报价函

  致: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经谈判,我方充分了解本次比选工作内容和要求,决定本次比选二次(最终)报价见下表。项目质量、进度满足比选人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抄表工作按实抄进行结算:户外表    元/户;户内表    元/户;

  安检工作按审核通过进行结算:

  张贴来访不遇:    元/户;严重隐患整改:    元/户。

  如我方中选,我方同意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确定的中选价签订合同。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绵阳兴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在贵方比选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含二次报价)和处理与比选相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认可,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新闻:
图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