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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绵阳现代化
发稿时间: 2024-01-17 09:08    来源: 绵阳日报

  数读

  检察院工作报告

  ■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3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8人

  ■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93人,提起公诉4811人

  ■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13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3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5人

  ■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399万余元

  ■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61人

  ■运用民事检察“和解五法”,促成和解息诉156件

  ■开展检察听证376件次

  ■持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67件

  ■办理涉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公益诉讼案件177件

  ■围绕“生态美市”战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0件

  ■2份文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律文书,4项创新和点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19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1月16日,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宋骥在绵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报告。宋骥在向大会作报告时说,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中国科技城、全力打造成渝副中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记者 郑金容

  2023成绩单

  1

  以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为先导,能动保障中心大局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树牢依法能动履职理念,紧紧围绕大局所要、发展所向、群众所需,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更好地服务保障绵阳现代化建设。

  依法能动服务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绵阳市打造“有需必应、无事不扰”营商环境19条措施》。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条意见。部署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起诉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3人。起诉金融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8人。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2名干警获评四川省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提出涉企虚假诉讼监督意见20件。发出涉企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和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6件。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41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组织召开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聘任仪式,推动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着力营造更加清廉高效的政务环境。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62人,目前已起诉42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人。依托驻园区、驻企业检察服务站走访企业131家,针对性提供法律咨询、维权协助等服务。

  依法能动促进平安建设。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落实《绵阳市平安建设规定》。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93人,提起公诉4811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恶案件5件75人。坚持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8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88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034人,适用率87.58%。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江油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涉案学生所在学校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防线,该案入选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涪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高空抛物犯罪案件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督促辖区20余个社区、200余家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建立定期巡查排查高空抛(坠)物风险制度。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但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81件,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问题。

  依法能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13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3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5人。办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件。加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96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399万余元。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6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批捕47人,不起诉58人,附条件不起诉52人。持续擦亮“熊猫未士”未检工作品牌。江油市检察院“熊猫未士·江小侠”团队与江油市餐饮服务行业商会共建第二批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设立全市首个帮教企业库,与12家企业携手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就业培训等“一站式”观护帮教。经开区检察院“熊猫未士·三江春雨”团队深度运用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智慧平台,平台设计方案被评为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1846件案件全部做到七日内告知已受理、谁在办。运用民事检察“和解五法”,促成和解息诉156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117件。平武县检察院组建新时代“背篼剧团”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普法活动32次。三台县检察院“梓州·检民驿站”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涪城区检察院建立刑事简案快速办理中心,江油市检察院出台快速适用相对不起诉工作规定,缩短诉讼时长、减少当事人诉累。构建“现场+异地+互联网”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为律师提供阅卷1590人次。开展检察听证376件次,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2

  以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为重点,不断优化工作模式

  积极适应检察履职新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科学性、实效性。

  着力完善跨区域协作履职体系。与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会签31条意见,协力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绵阳片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办理质效。与遂宁市检察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检察院共同制定涪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察保护10条协作措施。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发展中心人民渠第二管理处会签《关于共同建立都江堰灌区绵阳片区河湖保护公益诉讼示范区的协议》。三台县检察院与重庆渝北区检察院共建线索双向移送、办案协作、业务交流等跨省公益诉讼、知识产权检察协作配合办法,联动办理相关案件2件。

  着力完善跨部门协作履职体系。与市司法局会签“检察听证+人民调解”协作意见,在检察听证中引入人民调解,推动涉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35份,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与市卫健委共同制定《关于引入心理咨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聘请16名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心理疏导。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共同推进涉案市场主体合规工作的意见》,探索行政合规性管理,办理的一起行政处罚合规审查评估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江油市检察院、平武县检察院与当地政府构建“府检联动”机制,共同推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经开区、盐亭县、北川羌族自治县检察院与当地消防部门联建“检察+消防”协作制度,合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安州区、盐亭县等5个检察院与当地民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协作办法,从源头破解冒名及虚假婚姻登记问题。梓潼县检察院与10个部门会签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办法,对5名困难妇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涪城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共建的未成年人保护站,被省妇联评为省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点。

  着力完善跨业务综合履职体系。构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模式。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深挖民事支持起诉、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公共利益受损等线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4件。推行知识产权案件“双报制”,在绵阳市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中心设立案件线索“双报制”受理点,拓宽维权渠道,缩短维权周期。高新区检察院深度打造“绵州·吾为之”知识产权保护团队,办理的一起案件被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评为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团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被评为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模式,办理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案件46件。针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招用未成年人,药店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处方药以及文身经营场所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件,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解决相关问题,着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环境综合治理。

  3

  以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为关键,稳步提升监督质效

  不断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强化法律监督刚性,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维护好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在全省率先与海关缉私部门共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构建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办理相关案件2件,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一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被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区县级规范化办公室。监督立案168件、监督撤案195件,追加漏捕、漏诉179人。提出刑事抗诉20件,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46件。强化对看守所监管人员的监督。优化“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对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45件次,2个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强化对监狱监管罪犯的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案件推行实质化审查模式,提出监督意见10人次;小枧地区检察院对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的监狱再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惩治,起诉监狱再犯罪案件4件。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专项监督,对社区矫正脱管漏管等违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59人次。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机制。提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再审检察建议40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意见115件、民事执行监督意见143件。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民事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带租网络司法拍卖程序等领域专项监督。着力破解虚假诉讼监督困境。完善内外联动、刑民并进办案机制,从一起涉黑案件中深挖民事虚假诉讼线索,提出监督意见13件;部署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发现的系列虚假诉讼线索,运用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进行集中办理。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健全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裁判不公、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违法等问题依法实施监督。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6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5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8件。一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优秀案例。4份文书被省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持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内部衔接、检察监督与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外部衔接机制,提出行政违法检察建议167件。强化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游仙区检察院建立“派驻+巡查”工作机制,着力纠正涉刑强戒期限未满人员脱管等问题,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健全融入式履职机制,着力服务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01件、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00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59件。围绕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深化落实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3条意见,细化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检察举措,办理涉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公益诉讼案件177件。北川县检察院加强涉传统羌寨、非遗羌绣、古羌茶文化公益保护,办理的一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打造“巡田护耕”协同保护信息数据交互平台,立案办理耕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件。围绕“生态美市”战略,构建以“小专项”促进“大治理”工作机制,部署开展水土保持、饮用水源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专项监督,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0件。

  4

  以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基础,全面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把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作为基础工程,一体抓实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7次、党组集体学习20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做到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8次。自觉接受八届市委第五轮第二同步联动巡察组的巡察监督,认真做好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强化成果运用。认真落实“党支部标准工作法”,持续擦亮“绵检心向党”党建工作品牌,承办市直机关第四片区党建工作推进会并作经验交流。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市检察院财物进行内部审计,联合市委政法委对2个基层院党组开展政治督察。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见效。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56件。深化案件质量评查,集中评查案件446件,全力确保放权不放任。

  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四大检察”基础知识、法律文书撰写、典型案例编写等10项业务竞赛。组建10个民事行政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高新区检察院联合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成立知识产权案例研究基地,通过专家授课、案例教学、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知识产权实践与理论相融相促。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信息工作先进个人,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2个,通过数据碰撞筛选监督线索。着力推进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体系,三台县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建立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遴选13人,退出23人。深入推进“五强”基层院建设。三台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游仙区检察院“富乐·蓝盾”残疾人法律服务品牌被省检察院评为特色品牌,涪城区检察院“益民行”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35次,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17次。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6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听证、视察调研、巡回检察等检务活动361人次。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绵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做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反馈答复,对去年两会期间17名代表提出的27条意见建议逐一研究并及时答复。探索试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监督融合转化机制。北川县检察院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意见建议,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认真履职,做法被央视《法治在线》专题报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320件,实现监督范围“四大检察”全覆盖。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3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2份文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4项创新和试点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19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2024再出发

  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

  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绵阳发挥科技城优势加快建成川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意见》、市委《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跟进服务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持续落实《绵阳市打造“有需必应、无事不扰”营商环境19条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强化民营经济检察保护。协同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助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先行区建设。完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举措,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促推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

  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助推平安绵阳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落实《绵阳市平安建设规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暴力犯罪、网络犯罪、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深化用好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轻罪治理机制,持续做实诉源治理。

  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民事检察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当事人讼争得到有效解决。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持续擦亮“熊猫未士”工作品牌,加大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加大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事执行监督和检察侦查力度。加强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同步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实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稳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共同推动依法行政。深耕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推动解决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数字检察工作力度,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应用,进一步赋能法律监督。

  坚持运用系统观念更加有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分类打造高素能办案团队。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三个规定”,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持续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认真执行“新、快、实、真、严”要求,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因地制宜推进“五强”基层院建设。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编辑: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