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台县众腾首创小区有居民反映,在地下室使用电瓶车充电桩后,账单里多出了一项“服务费”,而且这笔费用常常超过实际用电费。接到反映后,记者前往该小区实地探访。

01
居民:
自己充电、自己接线,服务从哪来?
在该小区地下室一处非机动车充电区域,记者看到,这里共设置了4个充电插座。居民王叔叔扫码充上电后,翻出历史订单给记者看:
✔4月15日:电费1.37元,服务费2.36元;
✔4月21日:电费1.11元,服务费1.54元。
“充电线是我们自己的,插拔也都是我们自己操作,没人来服务,凭什么收?”王叔叔说。

小区居民聂女士也表示:“应该用了多少电就给多少钱,不该有什么附加费用。”
记者在现场看到,墙上张贴的“电动车操作指南及收费标准”显示:
充电基础电价为每度0.5465元;服务费则按充电功率按小时另行收取。
具体标准为:0W-200W 0.15元/小时、200W-300W 0.2元/小时、300W-400W 0.25元/小时、400W-700W 0.3元/小时、700W-1200W 0.45元/小时。

记者从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了解到,2024年底小区交房时并未规划非机动车充电区域。随着入住率提高,为满足业主充电需求,物业从2025年起联系运营单位,共安装了58个非机动车充电桩。

02
运营方:
服务费含设备投入、维修、安全保障
随后,记者拨通了收费标准上预留的服务热线。运营方绵阳迅逸正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收取服务费的依据是2024年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实行“价费分离”。

“我们前期有设备、人工、材料投入,后期要维修,还要对设备安全负责。服务费就是保障和回报。”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查阅上述通知发现,自2025年1月1日起,充电电量实行单独计量,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目的是避免因转供电推高用户成本。

03
发改回应:
服务费不得高于电费,该小区收费合规
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根据文件要求,当地非机动车充电终端用户电价由“电费+服务费”构成,其中电费按居民合表电价执行,服务费由运营单位根据安装等成本自主定价。
“但我们有明确要求:每小时的服务费不得超过每度电的电费,并且必须同时公示电价和服务费,充电完成后要通过公众号或小程序向消费者返回明细。”该工作人员介绍,经核实,众腾首创小区的非机动车充电服务费收取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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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熊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