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绵阳新闻网讯 3月11日上午,梓潼县“七一”高级职业中学校开展了以“护绿有法 植绿有心”为主题的2026年春“法治护绿”植树活动。此次活动由梓潼县人民法院发起,许州法庭庭长庞元东带队,联合县“七一”职中政教处、校团委精心策划组织,以植树为载体,将生态保护理念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既为美丽校园添新绿,也为青少年播撒下法治护绿的种子。
上午9时许,阳光正好,微风不燥,许州法庭的法官干警们与该校师生代表们齐聚校园绿化区域,精神饱满地准备投入劳动。活动伊始,庞元东作动员讲话,他强调:“今天,我们亲手种下的每一株树苗,都是绿色发展的希望,更是法治护航生态的生动实践。作为法律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我们肩负着守护绿水青山、培育时代新人的责任,要让‘法治护绿’的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引导每一位青少年都成为生态保护的践行者、法治精神的传播者。”随后,校政教处主任吴梦颖有序组织学生领取铁锹、水桶等工具,划分植树区域,明确分工职责。劳动现场,吴梦颖一边挥锹挖坑,一边对身边的学生轻声寄语:“植树如育人,根正方能苗红。今天我们种下的不仅是树苗,更是守护绿色的责任、践行法治的担当,希望同学们能在劳动中感悟初心,在实践中传递正能量。”
植树活动正式启动后,现场氛围热烈而有序。法官干警、老师与学生们三五成组、分工协作,挥锹挖坑、扶苗培土、踩实浇水,每一个环节都一丝不苟。法官干警们结合自身经验,现场示范树苗栽种技巧,细致讲解“坑深适中、根系舒展、土要踩实、水要浇透”的栽种要领,耐心指导学生调整树苗姿态,将植树现场变成了一堂生动的户外实践课,让学生在劳动中掌握栽种知识,体会劳动乐趣。
劳动间隙,庞元东及法庭干警们抓住契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师生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讲解破坏植被、污染环境的法律后果,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植树护绿的具体实践相结合,让法治教育不再枯燥生硬,变得鲜活可感、入脑入心。这种“劳动+法治”的跨界交流模式,实现了生态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同频共振,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环保意识和法治素养。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辛勤劳作,一株株新栽的树苗迎风挺立、绿意初绽,为春日的校园增添了一抹清新亮丽的风景线,也承载着大家对绿色未来的美好期许。此次“法治护绿”植树活动,是梓潼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践行生态保护责任的生动体现,也是学校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法治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
教师代表的亲身参与,为活动注入了温暖的教育力量,他们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绿色理念、法治精神和责任担当深深根植于学生心田。活动不仅美化了校园环境,更通过“法治+生态”的创新融合模式,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构建绿色、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法治建设协同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张杨健 赵地生 黄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