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随人走,犹如移动行李箱?
别!
有些物品还真不是想放车里就能放
8月28日
绵阳市公安交警部门发布提醒
高温下
这几样物品车内千万别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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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机
打火机是绝对不能放在车内的物品之一。在高温环境下,打火机内的液态丁烷受热膨胀,极有可能发生爆炸,对车辆及人员造成严重伤害。
香水
香水也是夏季车内的“隐形炸弹”。香水一般含有酒精成分,在高温下挥发较快,当瓶内压力过高时,也可能引发爆炸。
碳酸饮料
碳酸饮料同样危险。高温会使碳酸饮料中的二氧化碳迅速膨胀,一旦瓶体无法承受压力,就会发生爆裂。
充电宝、电子产品
充电宝等电子产品也不应放置在车内。高温可能导致充电宝内部电路故障,引发起火甚至爆炸。
眼镜
眼镜和矿泉水:这些物品可以聚焦阳光,导致焦点处温度异常升高,可能点燃车内物品或引发火灾。
罐装喷雾
比如防晒喷雾、空气清新剂、杀虫剂、发胶等罐装喷雾剂,罐内压力大,同时罐内的物品本身也是易燃品,极易引起爆炸。
此外,食物和药品也不可长时间置放于车内,高温下食物和药品易变质,误食可能损害身体健康。
公安交警部门在此提醒
高温天气
下车前一定要仔细检查
车内是否放置了危险物品
确保行车安全
(汤淞 涪江观察记者 刘晏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