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脱落、消防设施老化……各类小区安全隐患日渐突出,亟需整改。但由于没有成立业委会、小区里诸多“大事”无人牵头等原因,充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无法物尽其用。
7月,随着新制定的《绵阳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这样的小区管理难题有望得到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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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成立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7月24日,在布鲁斯国际新城小区1楼监控室,新成立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几名代表,正在查看大雨后的消防设施感应数据。
“前些年,小区消防设施损坏,各楼栋消防水源不畅通,火患一直是3348户住户的最大威胁。”小区物业管理管委会主任刘贤刚说,由于没有业委会,社区多次动员,也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的条件,小区隐患迟迟无法整改。
后来,在各级政府指导和监督下,布鲁斯新城小区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代表、派出所民警以及小区业主。经过挂网、招标、公示等流程,400多万元的小区住宅维修基金很快启用。三个月后,小区的消防整改全面完成,多年来的重大安全隐患终于消除。
随着全市各类住宅小区面积增加,“房龄”渐长,安全隐患日渐显现。然而,作为“房屋养老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却迟迟利用不起来,全市总金额达50亿元,每年使用仅1000余万元。
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启用住宅维修资金需要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共同决定。而由于成立不起来业委会、没有牵头组织,加之业主表决积极性不高等原因,致使业主意见难以统一。
一方面小区隐患突出,甚至情况危急;另一方面,全市99%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只能躺在账上“睡觉”。数据显示,全市2200余个商品房小区,成立小区业委会的只有650余个,比例不到1/3。这也直接影响着全体小区业主的利益。
“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小区自身迟迟无法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或任期届满等换届无果的,这时候,就可以组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仅需“双10%”提出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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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管委VS小区业委会,有啥不同?
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大家熟知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有啥区别?
物业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就是代行小区业委会职责,包括拟定小区管理办法提请业主共同决定,督促物业公司履行服务,调解矛盾纠纷,应急状态下申请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
但两者具体构成有所不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总人数为7人以上11人以下的单数,包括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单位指派的代表、派出所民警、小区业主代表等,其中业主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一半。
“绵阳借鉴杭州、宁波等地经验,《实施办法》中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办指派代表担任,也鼓励业主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等加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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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透明运行?谁来监管?
责任重大,功能强大的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又由谁来实施监督?怎样做到透明运行、更好守护好业主利益?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运行过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监督。对县区及住建、社会工作部门、街道办、社区等工作职责均有明确规定,确保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同时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年。任期届满仍未推动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自届满之日起停止履职,按程序重新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此外,《实施办法》还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参加,若涉及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会议结束后3日内,应将相关事项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30日,同步网上公示。需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表决。
为方便更多业主参与,我市还打造了绵阳智慧物业在线平台,居民不方便现场表决的,手机上就能参与小区投票、查看物业信息等,动动手指就能参与小区大小事决策,也更加及时、公开、透明。
(涪江观察记者 兰建春 文/图)
编辑: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