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6号)、《绵阳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绵商产业〔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复审等程序,现将我市拟参与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6月13日至6月14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将相关企业报商务厅、财政厅备案。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所反映具体事项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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