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不仅体现驾驶人素养,也是应尽的法律义务。近日,绵阳市公安交警部门查处了一批行车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行为,现予以公开曝光,并同步通报两起因不礼让行人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
未按规定礼让行人被抓拍
1、违法车辆:川BTM293
违法地点:园艺街与园艺东街交叉路口北
违法行为:人行道不停车让行
相关处罚: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
2、违法车辆:川B9P177
违法地点:园艺街与园艺东街交叉路口北
违法行为:人行道不停车让行
相关处罚: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
3、违法车辆:川B28DN1
违法地点:园艺街与园艺东街交叉路口北
违法行为:人行道不停车让行
相关处罚: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
4、违法车辆:川AAV284
违法地点:一环路西段与驿亭街交叉路口北
违法行为:人行道不停车让行
相关处罚: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
5、违法车辆:川B93886
违法地点:园艺街与园艺东街交叉路口北
违法行为:人行道不停车让行
相关处罚: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
6、违法车辆:川J6601Y
违法地点:普明北路东段
违法行为:人行道不停车让行
相关处罚:驾驶证记3分,罚款50元。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3年12月31日,肖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绵阳市高新区樊华似锦四期小区外一人行横道处时,遇行人梁某某正在横过道路,肖某驾车将行人撞倒,事故造成梁某某受伤。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肖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例二:
2024年01月19日15时38分许,勾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B1***2的小型普通客车,从盐亭县城北门往寺垭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文同干道文同惠家超市外人行横道处,将行人李某某撞倒,造成李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勾某某驾驶车辆行经事发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停车让行,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在此呼吁广大驾驶员,斑马线前一定要减速慢行、停车让行,给行人让出一条安全通道,给城市交通安全多一分保障!
(汤淞 张郭 涪江观察记者 刘晏男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