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拉风”电三轮儿
载人又拉货
看似方便
实则隐患重重
怎么办?
六部门联合发文
管理办法来啦!
3月26日,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市商务局,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进入过渡期,违规者,将被依法查处!
断源头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卖不得
本次通告,再次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了释义,这部分车辆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所长 杨栋——
从目前的保有量来看,在全市范围内,没有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约10万辆。
这部分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纳入机动车管理,无法登记上户,属于无牌、无证车辆。这样的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抓源头,是管理的关键。此次通告内容中,明确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将由经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提醒,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设过渡期
这些路段“驶”不得
通告中,重点提出对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在过渡期内,绵阳市辖区内国省干道,市区二环路(含)以内区域,以及永兴片区建成区(辽宁大道、飞云大道、科技城大道、滨河南路西段合围区域,含绵兴西路全线和飞云大道全线),全天24小时禁止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通行。
此外,安州区和各县(市)区限行区域及时间,由当地公安机关制定、发布。
“对于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科科长李波表示,若使用上述车辆违法载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过渡期后(2026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或停放,将被查处。这也就标志着,这类违规车,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补“身份”
尽快给爱车上牌上户
公安交管部门在此提醒,电动三、四轮车系正规渠道购买,车辆及相关手续资料符合上户条件,但还未给车辆登记上户的市民,请尽快带上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购买保险等资料,前往就近的公安车管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上户登记。
“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市24个农村中心乡镇设置登记上牌点,以方便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就近办理上牌业务,预计在6月,将完成服务网点建设,并开办相关业务。”杨栋说。
涪宝再次提醒市民,购买电动三、四轮车,一定要选择合法合规的渠道,注意甄别车辆信息,不轻信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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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观察记者 谢斌 刘晏男 文/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