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2024年农历春节期间(2月9日至2月17日),非绵阳籍的7座以下(含7座)非营运小客车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状况在绵阳产生的轻微交通违法,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实行“只警告不处罚”的举措。
具体包含以下六类轻微交通违法:
1、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
3、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4、因不熟悉道路,违反导向车道通行和初次误入单行线、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
5、因不熟悉道路,违反禁左通行指示标志的;
6、因不熟悉道路,在道路交叉口压越实线的。
对情节轻微、经交通警察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以上六类交通违法行为,绵阳公安交警将以教育警告为主、不予处罚。
(唐超 汤淞 涪江观察记者 刘晏男 文/图)
编辑: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