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与活动商家,广大消费者:
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已临近尾声,为确保广大消费者能够充分享受政策红利,避免因对政策把握不准确而错失申领补贴的机会。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政策执行截止日期
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含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下同)活动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参与活动的商家和消费者需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所有必要的交易和凭证获取。具体而言:
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所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凭证,均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取。
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所需提交的销售发票等凭证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开具。
二、申领截止时间
在政策执行期间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并取得有效凭证的消费者,应及时在对应申报平台提交申请,并根据审核情况及时补正申请资料。各类补贴的申领截止时间(包括退回修改或补充资料等)如下:
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补贴申请需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完毕。
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需于2025年1月17日前提交完毕。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需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完毕。
如因消费者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申请(包括退回修改或补充资料等)的,将无法获取补贴,责任自行承担。
三、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审核资料提交截止前,若因资料提交不齐、错误导致退回、退回后未及时补充相关资料提交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将无法获得相关补贴。特别强调,由于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家未及时提交资料,导致消费者补贴申领未审核通过,商家先行垫付(立减)补贴资金无法兑付的,责任由商家自行承担。在资料提交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联系。
四、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