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16-239566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重大政策发布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绵阳灵通电气技工学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发稿时间:2024-11-26 16:51   来源: 绵阳新闻网

 

  绵市发改〔2024〕451号

绵阳灵通电气技工学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在对你校办学成本、住宿成本进行审核、合理确定成本费用的基础上,经研究,制定了绵阳灵通电气技工学校收费标准(试行)。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11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含公寓管理费):950元/生.年。

  二、收费管理

  (一)严格民办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费支出清单。

  (二)除学费、住宿费及正常的服务性和代收费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三、落实相关规定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通知》(川财教〔2012〕298号)和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教〔2022〕18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应在收取的学费中扣除财政补助部分,并加强资金监管。

  四、规范收费公示

  按照《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学校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文号、价格举报电话、财政补助扣减金额以及学生中途退学时合理的退费办法等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

  五、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试行两年,期满后由学校按相关程序另行报批。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