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病人不忌嘴,大夫跑断腿",所谓“忌嘴”也称“忌口”,就是指病人在患病期间禁忌吃的食物。若不注意忌口,吃了禁忌食物,就会影响或加重原有病情,甚至引起其他新发疾病,对健康十分不利。
饮食忌口是中医治疗的一个重要方面。东汉“医圣”张仲景言:“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 若得宜则宜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 便是此理。现在不仅中医学重视忌口,现代医学亦很重视忌口,尤其是对一些常见病、急性病有着非常严格的饮食禁忌。
说到忌口,不得不谈谈中医学的“发物”。
发物是指富于营养或有刺激性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一般有发热、发疮、上火、动风、生痰、胀气、便秘、腹泻以及诱发痼疾等,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疾病治疗中都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发物性能分为七大类:
一是发热之物,如薤白、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二是发风之物,如虾、蟹、鹅、鸡蛋、椿芽等;
三是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
四是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子等生冷之品;
五是发动血之物,如辣椒、胡椒等辛燥品;
六是发滞气之物,如莲米、芡实、山芋、土豆、红苕等;
七是民间长期实用结论性发物,如魔芋、芫荽、芥菜、芹菜、韭菜等。
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忌口不能吃的发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疾病属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物,如西瓜、雪梨、柿子;
热性体质和阴虚火旺者,症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失眠心烦者,忌食生姜、辣椒、大料等辛辣刺激性食物;
特禀体质如支气管哮喘、皮肤疾病等高敏史的人群,忌食海鲜类食物,如虾、蟹、带鱼等;
湿热体质、消化不良等人群,忌食油腻肥甘厚味的食物,比如肥肉、炸鸡等;
脘腹胀气者应忌豆类、山芋、土豆、红苕等:
冠心病、高脂血症应严格限制高胆固醇、高脂肪食物的摄入,尤其是蛋黄、猪脑、动物内脏等;
高血压,水肿、胸腹水时,要进低盐或无盐食品,并控制入水量,严格忌酒和辛辣刺激品;
糖尿病患者忌食高糖、高淀粉类食品等;
痛风患者忌食海鲜、高汤、香菇等高嘌呤食物;
腹泻的患者,需忌食生冷之品,如冷饮、油腻食物,及萝卜、韭菜、蜂蜜等滑肠食物;
肾功能衰竭及晚期肝癌患者需要限制蛋白的入量,饮食中要少吃蛋白质含量高的食物,包括动物蛋白与植物蛋白,如各种肉类、海鲜、豆腐、豆制品等。
易发疮疡、疖疔者,多因火热之毒所致,凡肥腻辛辣之品均在忌口之列;
放疗期间等特定时期的患者,不宜多吃易于“上火”的辛辣、干硬食物,例如油炸的食物、狗肉、羊肉、坚果、桂圆、花椒、大料等热性食品,以免加重放疗副反应;
大病初愈,病后调整康复期间,饮食宜清淡,循序渐进,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
另外,忌口与服药有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药后忌口,如服用硫酸亚铁片忌茶,柿子、山楂、牛奶等富含鞣酸、钙质、维生素C的食物等。
总的来说,"发物"并不是绝对不能吃的食物,而是需要根据个人体质、病情以及食物的性质来综合判断选择。忌口,一方面是药后忌口,另一方面是要注意与病情的关系,要针对疾病的寒、热、虚、实、表、里、五脏六腑等病因、病位、病性诸方面,结合食物的性、味全面综合考虑。
(江油市中医医院 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