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虹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录用江厚超、王伟、张玉同志到四川虹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虹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综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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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16-2415992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24919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虹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