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笔试、面试等程序,现将笔试(面试)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反映。
联系咨询: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010-6391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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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chjw@changhong.com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24919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