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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房地产新政解读:规范建设者、利好购房者、用好监管者…
发稿时间:2022-07-06 13:04   来源: 绵阳新闻网
  摘要:7月7日,全国各地百余家地产企业将齐聚绵阳,这是历年来绵阳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地产推介活动。经过前期精心准备,绵阳将为各界地产精英推介29宗优质地块。绵阳的房地产市场基本面如何?近期有哪些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利好政策?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7月7日,全国各地百余家地产企业将齐聚绵阳,这是历年来绵阳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地产推介活动。经过前期精心准备,绵阳将为各界地产精英推介29宗优质地块。绵阳的房地产市场基本面如何?近期有哪些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利好政策?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视觉绵阳 杨建/摄

  2022年5月13日,《促进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印发执行。此次绵阳房产新政通过“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力度大、涉及面广、创新性十足。

  《措施》主要包括3大方面:一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助推房地产良性循环的有关措施,二是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的有关措施,三是规范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有关措施。

  记者结合新政具体内容进行解读。

  良性循环

  资金使用效率再提高,

  “硬措施”助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

  

  (一)降低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

  《措施》明确,2023年6月30日之前,新建商品房项目办理预售的形象进度要求,由原6层及以下主体封顶、7层及以上完成地上层数的1/3且不少于7层,调整为完成地上3层后办理预售许可。

  (二)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

  《绵阳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对建设资金拨付设置了6个节点,《措施》在第三节点和第四节点之间新增“主体分部工程完成”资金使用节点,同时提高了原第四节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可申请使用额度。

  未达到拨付节点的,企业可按实际工程量提出申请,按照实际工程量拨付相应的建设资金,每两个节点之间申请拨付次数不超过两次,资金必须用于该预售项目的建设,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企业资金需求。

  此外,还降低了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下调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综合单价。其中,4层及以下由原来的2900元/㎡下调至2600元/㎡,下调了300元/㎡;5-11层由原来的3000元/㎡下调至2500元/㎡,下调了500元/㎡;12-30层由原来的3100元/㎡下调至2400元/㎡,下调了700元/㎡。建设资金综合单价下调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相应降低。一个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0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修建层数不同,可以为企业释放3000万元-7000万元的流动资金。

  (三)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时限

  《措施》执行前,开发企业需要在办理预售许可前缴清基础设施配套费。《措施》执行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企业书面承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纳50%,在竣工验收前全部缴清。

  干货满满

  全面利好购房者,

  公积金贷款、财政补贴……干货满满

  

  《措施》在“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合理住房需求”方面,全面利好购房者。

  (一)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1.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此次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限“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2.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

  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按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目前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执行年利率2.75%,5年以上执行年利率3.25%);

  有一笔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贷款期限5年以内(含)执行年利率3.025%,5年以上执行年利率3.575%)。

  3.新购房屋可提可贷

  “新购房屋可提可贷”仅适用于在我市新购期房、现房、再交易房,自建、翻建、大修、商转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首付款是指职工已支付给开发商或售房人的首付款,职工办理提取后,可贷额度按申贷时个人账户缴存余额计算。

  (二)加大住房领域金融支持保障力度

  《措施》合理确定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贷款利率。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从5月16日开始,全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利率调整,目前根据四川省自律机制要求,绵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利率与全国保持一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按照5月20日公布的最新5年期LPR4.45%计算,首套最低利率为4.25%,二套最低利率为5.05%。

  (三)落实引进人才安居补助政策

  根据绵阳市出台的“人才十条”新政,明确提出对符合规定的适用对象在绵阳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并发放生活补贴。绵阳市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补贴标准,落实好引进人才安居补助政策。

  (四)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

  1.实施财政补贴

  《措施》执行之日起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仙海区辖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不超过2万元。

  2.鼓励企业给予特别优惠

  鼓励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由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和实施。

  (五)探索推行征收安置货币化

  《措施》中关于公积金相关政策可拨打12345向市公积金中心具体咨询;关于多孩家庭购房优惠具体可向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816-2307091。

  监管“在线”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维护市场健康,监管始终“在线”

  

  在释放诸多利好政策的同时,《措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

  (一)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

  加强新建商品房住宅项目销售价格指导和管理,指导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商品住宅价格。防止恶意降价、哄抬房价等市场乱象。

  《措施》明确,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需向住建部门报备住房销售价格,并在售房部进行公示,公示价应与备案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85%以下销售。房源报备价格不得擅自调整,若确需调整的应重新报住建部门备案。

  (二)规范预售资金监管

  在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积极为企业纾困的同时,《措施》也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规范和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载明、在售楼部公示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预售资金必须全部归集到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目前,预售资金由绵阳市各区、园区住建部门负责具体监管,《措施》明确要求各区、园区住建部门要严格审核、拨付,确保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交付和办证。

  相关数据显示,《措施》出台后,效果是明显的,5月下半月较上半月相比,商品住房销售套数、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长均超过50%,5月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数较4月增长21.7%。

  (绵报融媒记者 兰建春/文 视觉绵阳资料图)

  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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