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16-239566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24小时
绵阳市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发稿时间:2022-04-13 08:07   来源: 绵阳日报

  原标题: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我市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绵阳新闻网讯 市住建委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对住宅质量各关键环节进行再次明确。

  对于房屋质量监管,《通知》明确了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责任。在紧盯施工单位的同时,特别强调了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这次将质量的各方主体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和明晰,如果出了问题,各方都不能有任何借口推脱。”四川长虹置业绵阳分公司副总经理田甜对该文件印象深刻。

  房屋竣工前的分户验收是保证质量的关键。《通知》强调,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逐户、逐间、逐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点位详细记录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市民如有对房屋质量投诉诉求,该怎么办?《通知》明确要求,建设单位要设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接诉即办”,依法依规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谁都不想自己买的新房出问题,一旦有质量问题,受理投诉的机构,是关键。”刚买房的市民刘女士对此项规定点赞。

  质量监管,源头是关键。《通知》明确了从预拌混凝土源头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材料安全,“这点也为我们建设单位解除了后顾之忧,从源头上守护了建筑质量。”田甜告诉记者。

  通常来说,建筑质量如何由专业的检测机构来评定。如何监管好这出具报告的关键一环,《通知》将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合同签订及执行、检测行为等关键指标纳入诚信体系,并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向社会公布。“对综合评价诚信度低的检测机构,我们将实时重点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对于老百姓高度关注的商品房质量问题,《通知》提出,将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明确商品住宅工程存在以下4种质量情形之一,不能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的,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核发的,建设单位应暂停预售,各地应采取暂停网签等措施。

  一是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质量事故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导致建筑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二是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实体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建筑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三是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实体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建筑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四是因质量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我们已组织所有工程管理人员学习这份文件,很接地气,非常有指引性,对整个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和长远发展都是好事。”九州千城置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绵报融媒记者 兰建春)

  编辑:谭鹏



相关新闻:
图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