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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助力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红利普惠百姓
发稿时间:2022-01-17 11:27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摘要:202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把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积极推动、务求实效。2021年全省共征收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397.1万人次,金额18.7亿元。

  202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把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落实,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积极推动、务求实效。2021年全省共征收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397.1万人次,金额18.7亿元。

  据悉,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并行建立的一项标准适度、能兜住底、可承受、可持续的保险制度,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补充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缴费、补贴、补助标准。已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山西省各级税务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沟通,配合人社部门摸清缴费人员底数,做好社保费信息系统配置,加强业务运维保障,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协作配合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在税务总局的具体指导下,采取“明确业务系统数据传输方式、开发掌上缴费渠道、调整预算科目征收品目、制定业务征缴流程”等措施,完成缴费人参保登记、信息推送、缴费成功、权益登记的全流程测试,实现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顺利征收。

  山西省税务局建立起“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的多样化缴费渠道,使群众办事“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目前,全省税务部门已开通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缴费渠道,实现银行网点柜台、办税服务厅和委托代办线下兜底服务。

  山西省税务局联合省人社部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程度。同时,还在所辖范围内政务大厅设置联办窗口,联合组织业务培训,实施乡、镇、村网格化管理,提供方便、快捷的“点对点”参保缴费服务,让惠民新政入村、入户、入社区,保障民生福祉。

     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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