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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落地,绵阳开出2单千元“炸街”罚单
发稿时间:2026-08-26 10:42   来源: 涪江观察

  8月19日晚间,直属五大队在绵州大道设置检查点位,开展路面专项清查,严查车辆非法改装、噪音扰民、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21时40分,执勤民警在路面临检中,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S6xxx的两轮摩托车行驶过程中排气声响异常,与原厂车辆噪音标准差距明显。民警当场核查车辆状况,确认该车排气系统存在私自改装痕迹。

  经驾驶人供述,其于两个月前在成都一家修理厂擅自改装摩托车排气系统,刻意改变车辆原有排气结构。

  

 

  22时30分,执法民警在筛查过往车辆时,发现号牌为川R25xxx的小型轿车,车尾违规加装外置闪光灯。进一步检查发现,车辆排气系统同样经过私自改装。

  据驾驶人交代,其在两年前完成车辆排气改装,长期违规上路行驶。

  

 

  

 

  依托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576条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两起非法改装排气的违法行为分别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对两名驾驶人各处以1000元罚款。

  此次查处,也标志着绵阳交警正式将车辆改装噪音扰民问题纳入生态环境法治管理范畴,整治“飙车炸街”顽疾。

  直属五大队民警何坤向记者介绍,此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擅自改动排气、外观等已登记技术参数等,交警部门会责令车辆恢复原厂原状,对违法人员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依据相关规定,驾驶拆除、损坏消声器、私自加装改装排气管机动车,轰鸣疾驶造成噪声污染,交警部门可给予警告,200元—2000元罚款,还可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据交警部门介绍,车辆私自改装排气、加装外置灯光,不仅会产生高分贝噪音,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噪音污染,还会破坏车辆原有安全性能,大幅提升车辆行驶安全风险,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下一步,绵阳交警将持续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常态化开展夜间“飙车炸街”专项整治,紧盯城市主次干道、居民区周边重点路段,严厉打击各类车辆非法改装及噪音扰民违法行为,常态化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守护群众安静、安全的出行与居住环境。

  (记者:刘晏男,侯怡杉(实习生) 通讯员:阮妮薇 编辑:周方方,李志 审核:袁媛 校对: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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