侏罗纪时代、银河广场、紫色森林……
这类让人“匪夷所思”的公园名字
在绵阳即将行不通了
近期,市住建委、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城市公园命名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城市公园的命名、更名和管理作出系统规范。

问:哪些公园名需要规范?
答: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公园,包括郊野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以及其他纳入城市公园名录的公园。

问:公园名字要怎么起?
答:要有内涵。名字要健康向上,最好能结合公园所在地的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功能特色,展现绵阳的独特气质和时代精神,不得使用违背公序良俗、含义低俗的字词。
要有易辨识度。用规范的简体汉字,简洁明了,朗朗上口。不能用外文、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也不能用标点符号、字母、拼音。
要“守规矩”。不能使用“国际”“第一”“天下”等“大”词,也不能用含义古怪的“怪”名,企业名、商标名、外国人名、地名等也不在考虑范围内。
此外,起名还有“标准格式”:
综合公园以“公园”为通名。
社区公园以“社区公园”为通名。
专类公园根据功能,用“动物园”“植物园”“湿地公园”“体育公园”“儿童公园”等对应通名。
游园(口袋公园)优先以“园”为通名。
简单来说,叫什么园,就得是什么园,不能“名不副实”。

“以前公园起名可能是关起门来定,现在不行了,得申请—审核—备案三步走,保证走程序、听民意、全公开。”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建公园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现有公园更名由管理机构申请。
属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民政等部门意见。涉及更名或有重大历史文化意义的公园,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批准后15日内报民政部门备案,并由民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已命名的公园原则上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改。
公园名称一经批准公布,公园主要出入口将规范设置名称标识牌,相关规划、地图、文件、宣传资料等都要使用标准名称。
记者:唐韬,兰建春
编辑:李志 校对:谭鹏 审核: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