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投诉人L女士于2024年8月中旬向保险公司持续反映:投保当时认为是存钱,因此购买了此保险产品,现因经济原因不愿意继续缴纳保险费,要求全额退保。
保险公司投诉处理人员接到L女士投诉后,及时与L女士联系,了解到L女士因经济原因无法缴纳续期保费,只有以退保缓解压力。L女士看到网络上代理退保视频,遂产生全额退保,减少经济损失的想法。经过投诉处理人员的的劝说,L女士放弃了全额退保的想法。
三个月后,L女士旧事重提。2024年12月,L女士继续提出全额退保诉求,并称有和业务员的沟通录音,可以证明业务员和保险公司有过错。
投诉处理人员在安抚L女士的同时,积极展开调查。经核实系统内投保、回执核销等资料,均按正规流程操作,并无逾矩之为。调查人员对录音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向业务员了解情况,业务员称录音真实有效。
2025年2月初,L女士再次强烈要求全额退保。经过投诉处理人员前期的全面调查核实,掌握了业务员与L女士自导自演、并伪造录音的证据。调查人员义正言辞,告诉业务员和L女士,其行为性质恶劣,已经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已构成保险欺诈,保险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事实和法律法规面前,业务员和L女士幡然醒悟,L女士主动放弃全额退保的诉求。
【风险提示】
伪造录音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刑法上的犯罪,但如果该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名誉权等,或者用于非法目的,如诈骗、诬告陷害等,则可能触犯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如果伪造录音并公开散布,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诈骗罪:如果伪造录音用于诈骗活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将面临不同的刑罚,最高可至无期徒刑。
其他罪名:根据伪造录音的具体用途和产生的后果,还可能触犯其他罪名,如伪造证据罪、妨害公务罪等,这些罪名都有相应的刑罚规定。
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投诉处理人员面对投诉时,坚持主动服务客户,及时响应客户投诉,做到服务意识到位、处理态度诚恳,始终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同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在取得关键证据后,对业务员和客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投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