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开展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清算工作的通知》《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使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市发改〔2023〕381号)等文件关于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功率核定和拨付程序有关要求,现将北川羌族自治县拟申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项目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7日—5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委或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异议人应提供事实依据及具体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816-2224431
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0816-5355507
联系邮箱:myfgnyk@163.com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