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6月26日至7月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2024年11月26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情况,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短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4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整改工作,我市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了《绵阳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60项整改任务、167条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中共绵阳市委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