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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5年成渝地区生物医药集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5-12-17 16:57   来源: 绵阳新闻网

 

绵经信医〔2025〕285号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成渝地区生物医药集群加快向世界级跃升,有效支撑重点产业建圈强链,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5〕393号)要求,特制定《2025年成渝地区生物医药集群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做好项目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成渝地区生物医药集群内医工融合发展,鼓励开展“产学研医用”联合攻关,打造国家级、省级生物医药应用场景,须有国家级、省级相关部门文件认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绵阳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持有涉及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证持有人与申报单位一致。

(二)申报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具备较强的经营和技术实力,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管理规范,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申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202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

(四)申报单位获得国家、省、市以前年度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但因自身原因逾期未验收,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资金。

(五)同一项目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项目和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完整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等),并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同时做好相关纸质和电子资料存档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非重复性负主体责任,获得财政专项支持资金后,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三)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12月26日17:00前,将企业申报书、正式推荐文件、项目申请汇总表报送至市经信局。

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联系人:冯倩

联系电话:0816-2232935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0816-2928907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0816-6386292

附件:1.2025年成渝地区生物医药集群项目申报书

      2.2025年成渝地区生物医药集群项目申请汇总表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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