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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高温天气 这些物品别放车上
发稿时间:2024-08-29 09:19   来源: 绵阳日报

   车随人走,犹如移动行李箱?别!有些物品还真不是想放车里就能放。8月28日,公安交警部门发布提醒:高温天气下,车内千万别放这几样物品。

  物品一:打火机

  打火机是绝对不能放在车内的物品之一。在高温环境下,打火机内的液态丁烷受热膨胀,极有可能发生爆炸,对车辆及人员造成严重伤害。

  物品二:香水

  香水也是夏季车内的“隐形炸弹”。香水一般含有酒精成分,在高温下挥发较快,当瓶内压力过高时,可能引发爆炸。

  物品三:碳酸饮料

  碳酸饮料同样危险。高温会使碳酸饮料中的二氧化碳迅速膨胀,一旦瓶体无法承受压力,就会发生爆裂。

  物品四:充电宝、电子产品

  充电宝等电子产品也不应放置在车内。高温可能导致充电宝内部电路故障,引发起火甚至爆炸。

  物品五:眼镜

  眼镜和矿泉水等物品可以聚焦阳光,导致焦点处温度异常升高,可能点燃车内物品或引发火灾。

  物品六:罐装喷雾

  防晒喷雾、空气清新剂、杀虫剂、发胶等这类罐装喷雾剂罐内压力大,其内容物本身也是易燃品,极易引起爆炸。

  此外,食物和药品也不可长时间置放于车内,高温下食物和药品易变质,误食可能损害身体健康。

  公安交警部门在此提醒,高温天气持续,车主们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汤淞 记者 刘晏男)
 

  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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