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报废公务用车一辆,车牌号:川B221EA,该车购置于2013年6月19日,已使用11年,行驶23万公里,车辆使用年限长,发动机皮带、线束老化,存在油管漏油、烧机油、油底壳渗油问题,同时油管、水管、胶条老化,裂痕情况严重,有严重安全隐患和尾气排放不达标等问题,无法满足日常业务用车需要,经绵阳市荣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建议车辆报废。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函〔2023〕91号)《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市级普通公务用车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绵机管〔2024〕52号)《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公务用车处置事宜的复函》(绵机管函〔2024〕135号)的文件精神,我处确定绵阳市卓龙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为资产报废处置方,现予以公示。
对处置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816-5083757。
绵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2024年8月2日